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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澎湖縣政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獎勵要點」(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有關「澎湖縣政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獎勵要點」,申請時間自11491日至930日止,請參閱附件。

說明:

二、澎湖縣政府為鼓勵國內大學校院研究生撰寫與澎湖縣縣政建設或政策相關研究之學位論文,提供具體、深入之專業研究成果及建議,特訂定旨揭要點。

三、本要點獎勵對象為取得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之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院研究所博士或碩士學位者。學位論文之獎勵以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撰寫完成之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為限。

四、學位論文獎勵名額及金額額度如下:

()博士學位論文:以獎勵一名為原則(可視當年度預算及實際狀況增額或從缺),每名獎勵金最高新臺幣二萬元。

()碩士學位論文:以獎勵三名為原則(可視當年度預算及實際狀況增減或從缺),每名獎勵金最高新臺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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