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修正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1092申請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有關本校修訂「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 論文需經兩階段比對,學位考試一星期前將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送學位考試委員審閱;學位考試後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時,需繳交畢業論文之「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及「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原創性總相似度指標以不超過12%為原則,超過者須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未有抄襲疑慮(請參閱附件四),始得通過(第3條之3)。
- 刪除聘任學位考試委員屬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第12條、第13條)。
- 詳細修正後全文請見附件一。
- 109-2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期間至110年7月23日止,請上網申請,網址:https://selcrs.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asp
- 研究生學位考試作業簡表及申請流程請參閱附件三、四。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