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榮譽] 賀~ 本所學生葉O芳同學及林O平同學,選為104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
[學生榮譽]
賀 本校於103年10月1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30149471號函,核定104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共計兩名,分別為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及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各1名,並將於106學年度分發至枋寮高中國中部及恆春國中,本校公費生甄選於兩校校長及本校師長遴選之下,本所學生葉幸芳同學及林俊平同學脫穎而出,分別選為本校培育之師資培育公費生,實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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